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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個中學生覺得在這樣每天徘徊在金庸〈每一套都重複讀過N次〉,老舍,巴金,魯迅,柏楊〈沒辦法,圖書館只有這些書。〉...有點不是辦法,於是在一位非常好學的同學介紹下,開始讀起英文小說。
記得我第一本看的英文小說是標題有一個PIANO的字樣,應該是有關於音樂的故事,結果我讀完才知道這是一本鬼故事,內容是說故事的主角有一天發現一台老舊的鋼琴,當他一碰到琴鍵,手指就無法離開不斷的演奏,有點像《跳舞的紅鞋子》,晚上讀起來十分恐怖。
第二天到學校一問同學,才發現故事原來是想說主角是一個音樂天才,一碰到鋼琴就自然會彈,最後還和鋼琴快樂的生活在一起云云。
由於這完全違反我的音樂常識,從此我對匪夷所思的英文小說就失去了興趣。

過了好多年,當我不在夢到明天將要開學而我的作業完全沒做之類的惡夢後。
我每次到書店逛都覺得書店明明那麼大,但我只能擁有一半〈中文部〉,感覺十分不爽。
於是我又開始英文書的閱讀計畫,那時我的《魔戒》剛好看完第一部,就想從第二部開始轉看英文版。

結果很清楚,對一個分不清楚FIND / FOUND,HE SHE HER HIS 要想一想才不會弄錯的人來說,讀大魔王托爾金的小說就好像叫剛學會亀波氣功的悟空立刻和魔人普烏對戰一樣的找死。

奇跡卻在這一天發生,我讀完了33頁《穿PRADA的惡魔》,竟有點不能停下的感覺,原來我的英文其實也不算太爛,完全是那個死老頭托爾金的英文太好了。

好感動,好感動,英文部,我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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